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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3-04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及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5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市卫生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天津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是一项探索性的全新工作,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有利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学术发展的原则,高度重视、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提高。对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卫生局中医处。联系电话:23337688

附件:1.天津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实施细则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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