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要求,助产技术人员应通过考核,取得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2010年10月,我局组织了全市各级助产技术机构中尚未取得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助产技术人员准入理论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全市共有748名医务人员报名参加,其中包括产科医生275名,产科助产士473名。最终共有741参加考试,市卫生局将为通过考核的医务人员颁发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