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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施聋儿救助新办法

发布日期: 2010-12-3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救助是我市控制出生缺陷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06年就开始实施。原救助措施规定:凡诊断为聋儿的需要佩戴助听器的,由政府每人免费报销3000元。

201010月,市残联和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确诊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项目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残联[2010]54号),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文件规定,救助条件为通过我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确诊双耳为永久听损伤,有佩戴助听器适应症、无佩戴助听器禁忌症、具有本市户籍的3岁以下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双耳免费验配高档全数字助听器(不兑现金)。

以上实施办法从2010101日开始施行,201112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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