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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全面禁烟给出时间表

发布日期: 2010-12-30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明年630日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单位禁烟

各医院建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为吸烟患者提供戒烟指导

所有二、三级综合医院设戒烟门诊为公众提供戒烟服务

  本报讯(记者任勇)从昨日市卫生局召开的全市医药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630日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单位实现全面禁烟,各医院将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患者提供戒烟指导;同时全市所有二、三级综合医院将设戒烟门诊,为公众提供戒烟服务。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是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等四部委《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迫切需要,对保障医患健康、减少医院火灾隐患、提升医院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容乐观。市卫生部门最新完成的一项针对各区县卫生局、全市127家医院、106个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1500余名医务人员进行的控烟状况调查显示,本市医务人员总吸烟率达18.02%,其中男性医务人员吸烟率高达50.5%

  今年10月,本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卫生局等单位组成的天津市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印发《天津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使本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轨道。目前,市卫生局已率先在行政办公楼内实现全面禁烟,市第三中心医院、眼科医院、传染病医院、第一医院、武清区中医医院、宝坻区中医医院、天津华兴医院、红桥区妇幼保健所、汉沽妇幼保健所、塘沽疾控中心、津南区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和河西区健康教育所等13家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及示范基地建设,基本达到无烟医院标准。明年上半年,北辰卫生局、北门医院、北辰中医医院、北辰妇幼保健所、北辰疾控中心、西青卫生局、西青医院、西青中医医院、西青妇幼保健所、西青疾控中心等24家单位将建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及示范基地,指导并带动全市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如期实现全面禁烟目标。

  根据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禁烟工作将纳入各单位责任人考核范围,作为评判医院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明年下半年,市卫生局将邀请专家和公众,通过实地暗访、核查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禁烟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者督促整改。

  相关链接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无烟卫生行政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3、所属区域有明显禁烟标志,室内完全禁烟;4、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6、明确规定全体员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8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医院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在相关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为公众提供戒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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