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3日市卫生局召开2010年天津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责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为开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促进天津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利保障。会上部署了2010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七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深化改革提供保障。一是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全程参与,严格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廉洁。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深化医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医改政策措施、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二是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是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处室建设,主动服务基层。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一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健全奖惩机制,开展评选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活动。二是全面推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今年将这项工作扩展到全市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评档案,运用考评结果,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三是认真执行临床路径,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四是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标准,防止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五是进一步提升院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把院务公开工作作为对医疗机构评审、考核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重要内容。六是进一步健全医院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七是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行出院患者回访和社会监督制度。八是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患者满意度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九是继续落实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制度。加大对公立医院在医德医风、医疗管理、运营管理、费用控制、执行公益性任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十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改善医德医风,规范诊疗行为。
(四)严格监管,确保集中药品采购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药品集中采购内部监督制约的制度,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监管”的原则,要切实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和规范。要加强对招标后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监督采购双方认真履行购销合同,堵塞管理漏洞。
(五)继续深入治理商业贿赂,防止反弹。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医疗机构要对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二是在全面推进集中采购、降低药品价格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三是合理确定医院领导的职责分工,推行医院院长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项目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工作。四是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负责人,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五是对查处的行贿企业,要按照“黑名单”制度予以公布,并限制其参与集中采购的资格。六是进一步规范社会捐赠行为。
(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震慑违纪违法行为。要重点从严查处五类行风问题:一是从严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二是从严查处索要“红包”、乱收费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三是从严查处违规配置大型医疗设备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四是从严查处因责任心不强、违反技术规范而造成重大医疗安全责任事故,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问题。五是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认真核查投诉举报信件。
(七)加强监督和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一是扎实推进卫生系统惩防体系规划任务的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尤其是加强财务、设备、工程基建管理,理清权力底数,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预防腐败。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等基础投资资金以及救灾资金物资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各区县卫生局、局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疗单位和部队企事业医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纠风办主任、治贿办主任,卫生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200余人参加大会。并邀请天津医科大学和天津中医药大学主管纠风工作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