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局直属各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0]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的通知》可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政务公开医政管理栏目下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