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贯彻实施〈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的意见》(残联发[2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贯彻实施〈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的意见》可从中国残联网站(search.cdpf.gov.cn)医政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