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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颁发“天津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合格证”公示

发布日期: 2010-12-20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医疗机构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天津市海河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进行了审核验收,拟对以下医疗机构颁发首批天津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合格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拟首批颁发《天津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合格证》的医疗机构名单:

1、天津市海河医院

2、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3、天津市人民医院

4、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5、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6、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7、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8、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市卫生局药械处联系人:仝昀

联系电话:23337721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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