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
按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和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天津市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的精神,为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各区县卫生局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进行考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年11月18日至24日(周六、日除外)。
二、考评方式
此次考评由自我考评与考评组考评两部分组成。自我考评即各单位在考评组正式考核之前对自我工作的一个先期评估。考评组考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医院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评内容
详见《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考核标准的通知》(津卫办〔2007〕536号)文件。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精心准备,提前预备汇报材料及相关资料,并将自我考评报告于正式考评当日交予考评小组。
2.安排1至2个医疗机构做好迎检准备,以供考评组考评。
3.如有不明事宜,请务必及时与市卫生局保卫处联系,以便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罗勇华
联系电话:022-23337683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