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宝坻区人口计生委在机构改革中增加工作职责增设管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10-11-26 00:00
来源: 宝坻区人口计生委

近日,宝坻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宝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2010]50号),为区人口计生委增加四项工作职责,并增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增设的四项职能:一是研究人口发展战略,参与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建议;二是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三是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实施“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四是加强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计生干部职业化建设。在区人口计生委增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同时增加两名行政编制,明确该科的职责是: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职责范围、加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宝坻区人口计生委 供稿)

分享到:

上一篇: 津京校院“双主体”共育医务人才
下一篇: 我国投1.4亿余元提升卫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首批组建11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