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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日期: 2010-11-23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01118,市卫生局分别召开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吉林和上海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决定在全市卫生行业开展医疗建筑安全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并对局机关消防安全演练工作进行了部署。

市卫生局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防火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查找和整改,确保火灾易发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进行。并决定立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消除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治理活动。检查重点一是各单位的氧气库、基建工地、变电室、高压容器、安全用电、医院供水、锅炉房、出租房屋等要害部位安全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室内外的消防通道、楼梯是否通畅,严禁各种物品堵塞消防通道;三是自动消防烟雾报警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检验落实情况;四是消防器材是否年检、并按要求设置,消防水龙头、消防水龙带是否齐全、有无丢失,消防栓有无遮挡覆盖、室内的指示标牌是否按规定悬挂,通道、楼道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五是近期各单位改造维修工程使用的装修材料、电缆及导线是否符合消防使用规定要求;六是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的落实情况;七是院内电、气焊施工时是否按照防火要求实行动火证审批手续,施工现场是否采取动火监护措施;八是建筑物各层的配电箱、开关箱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杜绝因接触松动产生电弧或打火现象发生;九是医院食堂操作间烟罩油污是否及时清除;十是院落通道无易燃物堆放、院落屋顶落叶及时清扫等。市卫生局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拉网式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近期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实行挂牌整改制度,明确法人代表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跟踪督导整改。

同时,市卫生局还向各单位安全保卫人员传达了《只升华在天津市2010年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务必认真分析和吸取上海11·15特大大火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冬季防火特点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改。

市卫生局立即组织对局机关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对开展消防安全演练进行了部署。(后基处、保卫处、局办)

责任编辑: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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