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卫生局妇幼处、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召集天津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市级评审组多位儿科、新生儿科、妇产科专家,对2009年度天津市户籍5岁以下儿童发生的部分死亡病例进行了市级评审。
7月13日,会议在市妇儿保健中心召开。市妇儿中心业务主任李义民主任主持了评审会。市妇儿中心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负责人员介绍了评审病例。随后与会专家对病例的死因诊断是否准确、治疗措施是否得当、抢救措施是否规范、辅助检查是否齐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对死亡病例从孕期情况、产前产时情况乃至出生后抢救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结合病例的抢救过程和死亡过程提出如下意见:严格把握剖宫产指征;接诊医生应详细记录病程,病历资料的采集应尽可能完善,以便明确诊断和评审的顺利进行;危重新生儿早期治疗不见好转,应尽快向市级或区县级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转诊;各级助产机构应密切观察新生儿状况,积极转诊,发挥区县新生儿抢救中心作用;需要加强、规范孕期保健管理;加强孕期的咨询、监护、高危孕妇的及时上转;加强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对儿童疾病的诊断、抢救、治疗均应规范化。通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孕产妇管理、高危孕产妇转接诊、新生儿抢救、危重新生儿转诊等方面规范各级职能,将对降低新生儿死亡产生重要影响。会上,市妇儿中心相关人员与各位专家结合我市儿死评审开展情况,对卫生部近日发布的《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行)》进行了探讨。
天津市卫生局妇幼处、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将在国家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规范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情况,规范市级、区县级儿死评审工作,加强孕产期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和转诊,积极强化危重新生儿抢救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作用,保证母婴健康,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