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教委修订了托幼园所儿童入园体检和教职工体检的内容,其中乙肝不再作为检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