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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卫生系统开展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9-1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已于2010429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0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修订《保密法》实施,认真搞好学习宣传活动,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局保密委制定了卫生系统开展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主管保密工作领导要亲自抓,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预期效果。

2.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学习宣传活动要以法条和《<保密法>学习宣传提纲》为主要内容,重点把握《保密法》在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等方面的新增内容。要区分不同教育对象,按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保密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等不同层次,开展侧重点不同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针对性。各单位特别是局机关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新形势下计算机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和通讯工具等保密防范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提高涉密人员、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履行义务自觉性。

3.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以《保密法》专题培训为主要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学习宣传效果,坚决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切实把《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搞活抓实,坚持学用结合,紧密联系新形势、新任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及本处室(部门)业务职责,确保覆盖面,健全完善保密教育和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保密工作更上新台阶。

为配合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市保密局下发了《关于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学习宣传资料的通知》,按照要求,局保密办要统一组织《保密法》学习资料订购工作。《保密法》(修订版)单行本是学习必备材料,应为签订保密承诺书的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保密干部配发,人手一册。请各单位于91日至910日期间,持支票或现金到局保密办(局党委办公室)办理订购手续。联系电话:23337773

附件:天津市卫生系统开展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10831

天津市卫生系统开展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国家保密局、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津国保(20106号)和《天津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制定局系统开展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下,保密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卫生系统各单位要以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为契机,使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掌握保密知识和技能,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使各单位切实增强保密防范能力,保密工作部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保密依法行政能力,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保密法》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组织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组织领导

按照市委保密委要求,局保密委成立以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党政副职为副组长,局保密办、局党委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习宣传《保密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保密办(局党委办公室),指导协调有关学习宣传活动,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有理有序有效开展。各单位亦成立相应的学习宣传《保密法》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部门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学习宣传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8月至9月中旬)

1.8月份转发市委宣传部等四部门下发的学习宣传活动通知,对局系统《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作出部署,落实上级部门各项要求,明确学习宣传重点和活动的组织领导。在学习中重点把握《保密法》在计算机网络管理、各单位保密管理、信息公开、涉密载体和涉密人员管理、涉外保密管理、违法责任追究、保密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新增内容,同时,系统学习修法背景、精神实质和各项制度。

2.9月份分层次开展保密干部、涉密人员培训。培训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分为两部分,一是组织局保密委成员、局系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讲座,侧重保密形势、修法的主要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等;二是组织局系统保密干部、局机关涉密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培训侧重讲解新修订《保密法》在内容上的变化,准确把握新法在计算机网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突出重点,逐条解析、逐条吃透、逐条掌握,做到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切实提高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能力,为下一步组织本单位学法和依法管理、履行职责打下坚实基础。第二步是各单位保密干部在专题培训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需要,组织本单位学习培训,确保全员覆盖,不留死角,使局系统每一位涉密人员牢记保密行为规范,熟悉保密法律知识,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阶段:开展宣传活动(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之年,也是着手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各单位要按照“法律六进”要求,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将《保密法》普及到单位各部门、各科室,使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掌握必需的保密法律知识,切实增强保密意识。

1.举办领导干部《保密法》专题学习报告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

2.开展《保密法》宣传周活动。各单位在9月下旬集中一周时间, 通过举办学法专题讲座,对照新法开展自查自纠以及张贴宣传画、开设宣传栏、展出宣传展板、学习体会征文、《保密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涉密人员和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保密法》,普及信息安全保密知识技能,不断强化保密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3.《保密法》施行日宣传活动。101日,配合市保密局组织的天津日报等各大报刊、电视台、电台等重要媒体宣传活动,利用单位院刊、院报、局域网、板报等刊登、播放、播报反映学习宣传《保密法》的标语、口号及知识性、普及性文章。使各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新时期保守国家秘密观念。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0月下旬)

1.各单位对《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进行总结,1015日前上报总结材料。

2.10月中旬,局保密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中,要对照活动方案提出的要求逐项检查,同时,接受市保密局检查和《保密法》基本知识闭卷测验,各单位测验结果作为检验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并向局保密委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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