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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09年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10-09-1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加强我市医疗安全管理,推进《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落实,日前,市司法局、市卫生局、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召开2009年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基层处、市卫生局医政处、保监会天津监管局财产保险处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市医疗责任保险联席会办公室成员、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36家医疗机构主管副院长、医政科(医疗安全科)科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卫生局通报了2009年医疗纠纷处置的整体情况,并结合第三季度案例分析意见,对典型案例进行重点讲评,通报了市卫生局对市天津医院患者金玉顺医疗问题的调查和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同时对2010年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司法局、保监会天津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别总结了2009年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和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情况,并对2010年工作提出要求。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欧阳澍对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与会代表进行培训。

市司法局、市卫生局、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将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制定相关文件。(医政处)

责任编辑: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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