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落实。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下载地址)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