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新婚夫妇和不孕不育夫妇进行专访,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交流。二是对处于产后3个月内哺乳期和术后育龄妇女进行家访,传授母乳喂养知识和术后注意事项。三是以电话、信函或利用返乡探亲的机会,对外出育龄妇女进行预约查访,为其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对流入育龄妇女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和生殖健康服务。四是对因患病不适宜采取节育措施者及近期需要更换避孕措施者进行回访,了解育龄妇女个体适应情况,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给予治疗服务或提出转诊意见,赢得了广大育龄群众的好评。
(大港区胜利街计生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