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第23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5-3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

2010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3个世界无烟日。本次无烟日的主题是“性别与烟草——抵制针对女性的市场营销”。天津市主题为:“关注女性健康,拒绝被动吸烟”。为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保护和促进女性健康,决定在5月31日开展第23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卫生部门要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主题和控烟履约工作新形势,因地制宜地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被动吸烟和环境烟草烟雾危害的认识,尤其要提高女性对烟草危害的认识。要明确控烟工作职责,积极宣传《公约》,创造性地开展履约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动员和鼓励辖区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控烟工作,以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政府机关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减少烟草烟雾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特别是对女性和儿童健康的危害。

三、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等4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到2010年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结合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广泛动员辖区内媒体参与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暗访与宣传报道。各区县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控烟力量,多管齐下,确保实现《决定》目标要求。

四、5月31日,各区、县卫生局要在本区、县人口集中地段组织宣传活动,同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各区县发放200面彩旗(悬挂于出租车或私家车),并做好发放登记。当日,市卫生局将组织有关领导深入部分区、县进行巡视和慰问。

五、请各区、县卫生局于5月22日前到市疾病控制中心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传染病预防控所(5号楼407室)领取宣传材料。

以上各项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卫生局请将本届活动情况工作进行总结于2010年6月20日前报市卫计委疾病控制处。

联系人:贾方;联系电话:23337675。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分享到:

上一篇: 津南区举办“首届计生协会会员节”
下一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