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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宣传问答

发布日期: 2010-05-3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问:什么是基本药物?

答: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量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包括307个品种,天津市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和群众用药习惯,增补230种药品,共537种。

问:什么是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答: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以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相同价格,也就是以药品进价不加价直接销售给患者,让利给城乡居民。原来由患者负担的药品加成部分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和政府补偿的形式补贴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问:为什么要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答:在原来以药养医政策体制下,为弥补财政补偿的不足,国家允许医疗机构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15%销售,加重了群众负担,限制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将体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降低基本药物的销售价格,减轻群众的基本用药费用负担,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方便、价廉的基本用药服务。

问: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哪些地区实行?

答:2009年,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已在城市地区率先实行,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和认可。为体现基本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性,使农村居民能同样享受到低价优质的基本药物,市政府决定自2010410日起,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扩展到农村地区,实现全市覆盖,惠及全体城乡居民。

问: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老百姓能获得什么实惠?

答:采取这项改革措施之后,预计基本药物价格至少可降低15%,再配合全市药品集中采购,实现了基本药物平价销售和同城同价,将明显减轻患者费用负担。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门诊均次费用控制额为120元,保证患者正常用药需求,同时避免机构为追求利润开大处方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问: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能否让老百姓放心?

答: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基层医疗机构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集中采购方式购进,保证了基本药物的质量,保障了群众的用药安全。

问:基本药物是不是廉价药?

答:基本药物不等于低质药、廉价药。基本药物遴选的原则是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

问:实行零差率销售的药品能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

答:基本药物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用药需求,市卫生局制定了《天津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在包含国家基本药物(307种)的基础上,增补230个品种,共计537种,这些药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将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涵盖了群众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用药需求。中药饮片不实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但基层医疗机构会加强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的采购渠道和销售使用,强化价格控制。个别患者所需的非目录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不能购到。

问:如何保证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阳光运行”?

答:通过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和评估机制,加大全程监督管理力度,保证基本药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和有效供给,保证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过程的高效、公平、规范、透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价格实行社会公示制度,方便患者查询,群众也可以参与社会监督,从而保障这一民心工程和惠民政策健康、持久地运行,使广大城乡居民真正获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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