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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0-05-18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市财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津财社【20084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检查局于20103月初开始,对卫生系统离休干部2009年度医药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内容为:卫生系统各单位离休干部基本情况统计,包括各单位离休干部实有人数和减员情况,拖欠医药费人数、金额;市财政局已拨付离休干部医药费预算和专项超支补助款总账、明细账;各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总账、明细账;离休干部个人医药费报销原始单据及处方;各单位自筹离休干部医疗资金及使用情况。310日局老干部处召开基层各单位老干部工作人员会议,就离休干部医药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各单位首先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填写到《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明细表》、《2009年度离休干部医疗费检查情况汇总表》、《2009年度离休干部医疗费核实问题情况汇总表》上报局老干部处。323日市财政局检查局检查组一行人来到我局,深入我系统16家医院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对卫生系统离休干部医药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做到了全系统离休干部基本情况底数清;市财政拨付的离休干部医药费预算款使用情况政策掌握的准;各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总账、明细账清;绝大多数离休干部个人医药费报销原始单据及处方客观真实,符合要求。同时对卫生系统今后离休干部医药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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