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规范生育秩序,严把政策界限、资料审核、基层调查、政务公开四道关口,着力打造透明计生、阳光计生。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将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和谐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抓好各级计生协会建设,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二是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制定农村土地整合、征地补偿等利益分配事项中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管理意见,并提交管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颁布实施;做好《大港独生子女死亡救助办法》等现有政策的补充和修定;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三是深化综合治理。加强部门合作,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完善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机制。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三同”等,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市民学校、人口学校等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全面启动家庭健康惠民“三促进”工程,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为综合决策和开展社会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大港人口计生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