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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计生委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0-04-14 00:00
来源: 计生委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09年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二年。为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市人口计生委采取以下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一把手亲自抓。我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责任指标和年度工作考核指标。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考评、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明确部门责任,对工作不力或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我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委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作为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各处室均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处室日常具体工作。
(二)制定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及时出台专门规定。为了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涵义、原则和组织机构;第二章为“公开的范围”,确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重点内容,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原则、责任和程序;第三章为“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规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职责、程序和时限要求等;第四章为“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条件、形式、程序及时限要求等;第五章为“监督和保障”,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形式、考核机制、责任追究等;第六章为“附则”,规定了解释权、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委政策法规处、规划统计处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门的贯彻落实办法,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是,依法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管理办法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三)组织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及时组织梳理我委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往年政府信息。我委各处室依据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为重点,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近些年来下发的重要文件通知进行认真清理。
二是,认真编制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细目。在规范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目录、形式、程序、受理机构及申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部署,编制了《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个性化细目》。
三是,切实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运转流程,做好审批、发布等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强化各涉及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日常的检查督导,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审修规范性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保证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和信访受理同属办公室分管的优势,及时做好申请件的联系、审核、登记、办理和答复工作,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件,由办公室批转有关处室,按期完成答复工作。
(四)积极创新公开形式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 11”世界人口日期间,委主任亲自走进直播间,接受了天津政务网首期访谈。为向群众宣传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委分管副主任接受了天津电台采访,让外来人口了解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在工作中,我们还要求基层,将再生育条件、申报程序和再生育审批结果作为基层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并将此要求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2009年我委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的会议活动情况;市人口计生委及其内设机构工作责任,各直属联系单位的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会议、活动及相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直属事业单位招录信息;人口计生办理和查询事项;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和渠道等。截至2009年底,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为8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5条,政府规章文件类54条,规划统计类5条,办理查询类20条。
社会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两个方面政府信息为:计划生育奖励、生育政策。
1、计划生育奖励类
主要公开了《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通知》等文件。
2、生育政策类
主要公开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转发<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监察部 文化部 人事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中国文联全国青联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关于办理〈生育服务证〉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关于修改“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管理的具体规定”的意见》、《关于印发<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的具体规定>和<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关于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生育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等。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为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拓宽社会公众与政府机关的互动渠道,依托政府网站,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天津政务网》“网上办公大厅”涉及人口计生方面的内容,为公民、法人提出政府信息申请提供内容保障。同时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在网站上设立了法律法规、办事指南、政务公开、流动人口、计划统计、科技服务、通知通告、举报投诉等22个子栏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和其他适合政府与公众交流的人口计生科普知识特色栏目,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按照市政府《关于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的通知》和我委《关于切实做好向市级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通知》要求,2009年主动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提供规范性文件各18份,计54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规范了各个工作程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我委网站上开通了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本年度共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5件,均为网上留言申请。其中,符合申请条件的20件,均属于政策咨询类,已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其余5件为投诉举报类,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已转往我委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我委尚未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不足是,由于业务范围所限,使得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相对较少;向市级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存在上述不足的原因是对政府信息要求掌握的还不够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尚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化《条例》和《规定》的宣传,努力提升各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自觉性。修订我委依法行政依据,在网站上予以公告。二是,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结合文稿审修,提出公开建议,健全督办制度,及时检查在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主动向市级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增加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搞好培训,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四是,结合本委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进一步简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流程,及时办理答复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84
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
人次
105
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1098
主动公开信息列表
序号
信息种类
单位
数量
1
机构职能
5
2
政府规章文件
54
3
规划信息
5
4
统计信息
5
政府工作报告
6
财政报告
7
行政收费
8
政府采购
9
行政许可
10
重大建设项目
11
教育医疗
12
社保就业
13
民政助残扶贫
14
突发事件处置
15
食品药品监管
16
产品质量监管
17
安全生产监管
18
环保公共卫生
19
市政府重要会议
20
人事任免
21
其他服务事项
22
其他公开信息
23
城乡建设
24
公益事业
25
征地拆迁补偿
26
救济款项管理
27
捐助款项管理
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8
其中: 1. 当面申请数
0
2. 传真、信函申请数
3. 网上申请数
28
4. 其它形式申请数
本年度不予受理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 1 . 同意公开答复数
28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1)“ 信息不存在
(2)“ 非本部门掌握
(3)“ 申请内容不明确
(4)“ 免予公开范围
(5) 其它原因
表3:申诉情况统计
单位
年度内被行政复议数量
0
其中: 1 . 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数量
2 . 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
0
其中: 1 . 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件数
2 . 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3 . 判决变更的件数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www.tj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17号,邮编:300042,电话:022-23310824,电子邮箱:rkjs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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