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8日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提高我市病案工作管理水平,市卫生局于日前召开了天津市2010年病案工作会议。全市94个二、三级医疗机构和18个区县卫生局的主管院(局)长、医务科长、病案室主任、总检医师共316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总结了2009年全市病案工作情况,通报了2009年全市两次病历质量检查情况,并对2010年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同时就卫生部新修订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了解读,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局要建立和完善病案质控组织,加强与市病案质控中心的联系、沟通,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病案质控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
二、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把病案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做好终末质量管理的同时要高度重视运行(现岗)病历的质量监控,质控医师要将质控结果及时反馈到医院与临床,认真履行职责,逐步建立起病历质量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规范》相关内容,做到临床一线不留死角,人人知晓、处处掌握。特别是针对与2002年版本相比增加与变化的内容,要及时进行调整,按照新的《规范》对病历书写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