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的救助。该区在落实天津市特别扶助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大港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办法》,对独生子女死亡符合特别扶助的对象,除了每人每月给予200元扶助外,还一次性给予其父母每人3万元的扶助金,近三年共计一次性救助独生子女父母119人,累计发放扶助金达413.4万元。同时对符合长期救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父母每人每月再救助400元,三年来共有72人享受了长期救助。此外,对独生子女伤残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每人每月给予160元扶助,近两年累计为符合条件的213人发放扶助金40.896万元。
二是完善各种奖励扶助政策。出台了《大港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除了落实国家规定的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金外,建立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在享受本村民按人口发放的各种补贴、福利款项时,应高于发放标准的20%奖励”政策,截至目前有642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兑现了50余万元的额外奖励。同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人5元全部落实,非农业待业人员由财政承担,农业人员由区财政和街镇财政分别承担50%;出台了《大港区自愿退二孩指标家庭一次性奖励办法》,对自愿退二孩生育指标家庭,根据持指标的年限和户籍性质一次性奖励农业户籍家庭1000-5000元、非农业户籍家庭500-2500元,使得审批二孩家庭相继退掉了生育指标,三年来共有117人退掉二孩指标,发放奖励金32.68万元。
三是大力推行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保险。通过各级政府买单和独生子女家庭自己投保等形式,为4000多户独生子女家庭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现已有5户获得赔偿,使计划生育家庭通过低投入获得了意外险的保障。
四是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在历年政府扶助、社会救济的基础上,去年发动社会进行募捐,建立了特困家庭扶助基金,首批捐款17.8万余元,并建立了监督管理和使用机制,使有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得到保障。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宣教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