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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对学校防控甲流做出进一步部署 出现暴发疫情可停课

发布日期: 2009-12-18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简要内容:天津市教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对学校防控甲流做出进一步部署:进一步健全教育卫生联防联控机制,并针对不同疫情阶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学校出现聚集性病例,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合理审慎的执行停课制度。

人民网·天津视窗1217日电:天津市教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对学校防控甲流做出进一步部署:进一步健全教育卫生联防联控机制,并针对不同疫情阶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学校出现聚集性病例,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合理审慎的执行停课制度。

  据介绍,散发病例的应指导患者采取居家(在校)休息治疗或住院治疗,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疗,患者症状消失后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住院的患者应持有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据方可上课。一周内,在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区、高校同一学院)发现10例及以上聚集性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且其中至少有2例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划分为出现暴发疫情。学校出现暴发疫情期间,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疫情达到相应标准时可采取停课措施:如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如一所学校因急性呼吸道感染休息治疗的学生过多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可实施全校停课措施,停课期限一般为7;高校班级停课由高校自行决定。(记者蒋娟 实习生崔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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