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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建立健全“五项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 2009-11-19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颁布后,津南区人口计生委以维权为主线,以落实部门责任、推进综合治理为重点,以规范管理行为、加大服务力度为中心,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五项机制,加大对《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强化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制。区、镇两级分别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并建立议事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各镇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明确各乡镇及部门、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并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平时的单项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三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日常管理机制。通过完善登记、合同管理、以房管人、信息通报和查验证五项制度,做到底数清楚、责任明确、信息通畅,确保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到位。

四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公安、工商、民政、劳动、卫生等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做到信息共享,并及时沟通与交流。

五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自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在流动人口集聚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综合性自治服务管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不同形式的社会活动,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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