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我市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我市人口计生基层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分析了人口计生基层服务管理面临的难点问题,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东丽、河北、河西、宝坻、和平、汉沽、西青、静海就人口计生基层工作做了典型发言,其他区县和基层单位进行了书面经验交流。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丽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组长何宝忠传达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经验交流会和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暨信访专题座谈会精神,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周志主持会议。
张丽娟说,近年来,全市人口计生系统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管理服务新模式和新方法,在队伍建设、阵地建设以及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在城市社区创造并全面推广了以住房为依托,按照楼门院进行统计和服务管理的新模式;在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地区,探索建立了适应新情况的管理服务新模式;在城市高档物业小区,形成了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紧密结合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模式;对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属地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计生工作实现了经常化、规范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全面推进;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基本稳定,素质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为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张丽娟强调,随着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人口计生基层服务管理工作出现了人户分离、管理盲区、单位人变社会人、小城镇建设等一些新情况。针对这些难点问题,一是要在全市城市社区全面推广以住房为依托、按照楼门院进行统计和管理服务的新模式,这是解决人户分离、流动人口等难题的重要手段;二是及时总结、推广城市化进程发展较快地区的成功经验,保障在这一过程中人口计生基层工作不断档、不松懈,而且要有新的发展;三是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属地管理,按照条块结合、块块为主的原则,通过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或协议书,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属地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最近,市人口计生委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了一些有效做法,就基层工作若干关键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解决若干难题将起到促进作用。
张丽娟要求,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市、区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各个处室、科室都有指导基层工作的任务,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明确一位主任分管基层工作,确定一个牵头科室。建立和完善委领导和科室联系乡镇(街)制度,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加强对乡(镇)、街和村居工作的指导。要把加强村居的基础建设放到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乡镇街在指导村居工作方面的职责,加大对村居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基层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各项要求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适当增加权重,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责任制导向作用。二是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按照常住人口规模科学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确保人口计生基层工作机构队伍的稳定和发展。要充分发挥楼门院长、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以及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提高动态信息的掌控率。继续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上岗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会议上将村(居)民自治改称为基层群众自治,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任务,在全国启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国培育出一大批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正在专门研究,制定我市开展万村示范活动的具体规划和方案。希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以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推动基层工作再上新水平,为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做出新贡献。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丽娟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周志主持会议
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组长何宝忠传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经验交流会和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暨信访专题座谈会精神
东丽区人口计生委主任杨俊起发言
河北区王串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蕾发言
河西区梅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郑丛贵发言
宝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杨林山发言
和平区劝业场街滨西社区居委会党委副书记李莹发言
汉沽区人口计生委主任李红英发言
西青区大寺镇副镇长杨春生发言
静海县独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何新兰发言
会场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