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热潮

发布日期: 2009-10-21 00:00
来源: 市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全市人口计生系统采取多项举措,广泛深入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将全市的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规定上来,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营造出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市人口计生委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通力协作的方式,全力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市人口计生委6月份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意见》,各区县及有关局(总公司)也相继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7月10日全系统举办了由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分管领导、各区县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业务科长及宣传科长、各有关局(总公司)负责人、各街乡镇计生办主任共300余人参加的《条例》培训班,就《条例》的出台背景、调整、新增加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当前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条例》的宣传贯彻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各区县及时采取以会代训或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基层单位、计生办干部和社区专干进行了培训。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市人口计生委将8月份确定为《条例》宣传月。其间,市、区县两级人口计生委领导分别走进直播间,就《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今后贯彻落实《条例》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流动人口在津可以获得的服务项目等问题,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开。市人口计生委还编印了50万份精美的《条例》宣传折页,分发到各基层用于宣传活动,受到基层单位的普遍欢迎。宣传月期间,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协调宣传、司法、新闻等部门,采取整合部门、社会宣传资源和力量的有效方式,以突出政府和部门职责、流入地和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责任、服务项目和流动人口的权利、义务等为重点内容,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和工作场所开展了持续一周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品)、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同时,各区县还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采用和创作一批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和文艺作品,使《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市人口计生委班子成员带领分管处室下基层重点检查各地《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河北区通过启动流动人口技术服务仪式,把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丽娟亲临现场并对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表示慰问。南开区组织《条例》宣讲小组深入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进行宣讲,并入户发放《条例》宣传品。西青区注重宣传引路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各类宣传品数量为全市之最。河西区、和平区、河东区、汉沽区、宝坻、蓟县精心组织《条例》的知识竞赛活动,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分别把本地区《条例》的宣传活动推向高潮。红桥区联合十多个相关部门在全市重点建设工程——天津西站建设工地开展了“法律进工地维护参建职工合法权益”活动,为外来务工人员送去慰问品和宣传品,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大港、北辰、宝坻、宁河等区县联合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举办了多场宣传《条例》文艺演出,吸引了流动人口的广泛参与。

三、强化基础,综合协调。市人口计生委以《条例》颁布为契机,在全市重点开展流动人口“以房管人”机制建设和“流动人口示范街镇创建”活动。按照《条例》的精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新格局。如与公安部门协调,建立全员人口信息建设,在国庆节前夕开展全市流动人口情况清理清查活动,着手组建警计联合的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与卫生部门通力协作,掌握出生数据,强化了外来人员出生人口信息资源的共享。各区县对照《条例》的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采取积极措施,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相关制度,注重信息化建设,努力把《条例》的各项相关要求落到实处。东丽区为104个200名以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聚集地分别配备一名协管员。静海县多措并举,集中力量重点抓好流动人口聚集地区的“以房管人”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条例》的贯彻力度。

分享到:

上一篇: 津南区扎实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效果显著
下一篇: 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行业作风建设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