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市人口计生委举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培训大会

发布日期: 2009-07-13 00:00
来源: 市计生委流动人口处

7月10日,天津市人口计生委举办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培训大会。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分管领导和主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业务科长及宣传科长、各局(总公司)计划生育负责人、各街乡镇计生办主任以及委机关主要业务处室共300人参加。

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施行前必须下大力量统一各级计生干部思想、统一认识的实际,培训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做法,集中培训到全市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培训班上,市人口计生委流管处结合天津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对《条例》的出台背景、调整和新增加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当前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条例》的宣传贯彻提出了要求。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韩立在培训班上发表讲话,对今后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理解《条例》颁布的现实意义。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要学习好、理解好《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坚持实践创新,把《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进程。要按照国家“三年三步走”、“全国一盘棋”的部署和安排,狠抓基层基础,打牢工作网底,解决好基层工作到位的问题。同时,推动工作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年内重点抓好“以房管人”、“示范街镇创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等重点工作,努力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全市18个区县和乡镇街道主管流动人口的负责同志顶烈日冒酷暑参加了培训,表现出对贯彻《条例》精神的高度重视和热情。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市人口计生委韩立副主任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流动人口处王民同志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重点解读

分享到:

上一篇: 第20个世界人口日访谈实录
下一篇: 河北区静海县宝坻区举办镇村计生干部专业知识培训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