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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发布日期: 2009-04-10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前,东丽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共有符合规定标准的149位死亡独生子女的父母、156位伤残的独生子女的父母,领到“特别扶助金”。该区规定:对死亡独生子女的父母,由天津市规定的每人每月享受特别扶助金200元,提高到400元;伤残的独生子女的父母由每人每月享受特别扶助金160元,提高到280元。区财政投入资金共计9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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