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设,努力推进区指导、乡服务、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认真摸清底数,全面掌握育龄妇女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是积极推行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同时,区人口计生委会同监察、卫生部门严厉查处个别医疗机构私自取环、开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等不法行为。
四是把孕情普查作为防止超生的重要工作环节,严格明确孕检对象,规范孕检方法,加强指导监督,提高孕检工作质量。
五是及时抓好不符合政策怀孕人员的补救工作,做到发现及时,抓早抓小,减少工作难度。
六是抓好工作薄弱村街的转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持工作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