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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出台加强乡镇街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意见

发布日期: 2009-03-23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前,宝坻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区人口计生委、人事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乡镇街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稳定和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全面提高乡镇街人口计生干部整体素质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要求,一是各乡镇街要对计生办的现有在编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对不适合人口计生工作的人员要通过轮岗交流的方式调整到其它工作岗位,将年纪轻、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在职工作人员调整到计生办工作岗位。凡调出或调入的干部,都要征得区人口计生委的同意,并报区人事局批准后,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凡本乡镇街调剂不了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调整方案,经区人口计生委审核同意后,报经区人事局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剂。今后凡新分配到乡镇街的工作人员,要优先保证人口计生工作需要,各乡镇街必须保证计生办有5—10人以上的在编人员。二是各乡镇街计生服务站必须保证1—2名技术服务人员。三是区人口计生委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乡镇街计生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定期对乡镇街计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考察,并会同区人事局,适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调整和交流。四是各乡镇街要切实加强计生干部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在提拔使用干部、评先选优上向计生干部倾斜,并认真落实与之工作强度相适应的经济报酬。同时,规定各乡镇街计生干部按季度每人享受300元定量补贴,以充分调动广大计生乡镇街计生干部的积极性,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不断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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