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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出台多项措施 惠及计划生育家庭

发布日期: 2009-02-0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计划生育家庭中,通过他们影响、带动、引导更多的群众转变传统婚育观念,东丽区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1、将国家规定的每月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纳入街乡级财政列支,确保奖励费兑现率100%。

2、将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退掉政策内二孩指标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由区、街(乡)、村(居)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提高到由区财政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将符合条件(双农、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转非未转工以及一方为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家庭年满60岁夫妻的奖励扶助金,由每人每年600元增加到1200元

4、从2008年9月12日起,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发放一次性救助金由原来的1万元增加到3万元;对子女因病或发生意外造成残疾(三级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根据残疾程度,享受一次性扶助金5000-10000元;对死亡独生子女的父母,没有再生育或抱养子女的,待母龄满49周岁后,每人每月享受特别扶助金400元,直至终身。对残疾(三级以上)独生子女的父母,没有再生育或抱养子女的,待母龄满49周岁后,每人每月可享受特别扶助金280元,直至终身。

5、在城市化进程中,认真执行区政府关于在土地受益款发放过程中,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各奖励0.2人份的文件精神。先期发放土地受益款的华明街、军粮城街、么六桥乡、万新街、新立街的25个村落实了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款3.7亿元。

6、将包括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在内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多项惠及计划生育家庭措施的出台,影响、带动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2008年,全区有352对夫妇自愿退掉政策内二孩指标,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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