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8年8月份开始,该区严格筛查高危孕妇并扩大筛查范围, 对辖区内第一孩为病残、年龄35岁以上、有家族性遗传病的妇女均列入建档范畴。采取孕前建立个人档案,组织进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指导及必要的营养学和药物方面知识指导,孕妇怀孕后到区计生服务站建立高危孕妇管理档案,开具《产前检查报告单》后,由孕妇交给有关医疗机构做孕期管理,医疗机构负责产后访视,并将访视结果向区计生服务站反馈新生儿出生缺陷信息,区计生服务站做孕产期分析和新生儿一周岁内的随访总结等环节,形成了对孕妇孕前、孕中、产后监测的全程跟踪保健制度,为消除出生缺陷隐患,提高出生缺陷干预质量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