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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出台

发布日期: 2006-12-26 14:51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制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日前出台。这是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蓝图,是中医药行业“十一五”期间的行动指南,也是中医药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中医药行业要按照《规划》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的该规划,分析了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确定了“十一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采取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贯彻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制定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加强中医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政策措施,完成10项重点任务和一批重点项目,包括提高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提升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推进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建设,促进中医药国际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大力推进中医药信息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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