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防病中心: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预防接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决定分三批对各区、县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和深入工作现场等
方式进行检查。
1、听取区、县卫生局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
理条例》和预防接种情况的工作汇报;
2、接种人员情况和接种服务形式;
3、预防接种证、卡(簿)的管理;
4、注射器的管理;
5、接种实施情况;
6、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情况。
二、本次检查由市卫生局组织市卫生防病中心相关科室专业人员参加。
三、第一批接受预防接种专项检查的区、县和时间安排见《第一批预防接种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表》,第二批和第三批预防接种专项检查的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