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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8-24 11:27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防病中心: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预防接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决定分三批对各区、县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和深入工作现场等

方式进行检查。

1、听取区、县卫生局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

理条例》和预防接种情况的工作汇报;

2、接种人员情况和接种服务形式;

3、预防接种证、卡(簿)的管理;

4、注射器的管理;

5、接种实施情况;

6、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情况。

二、本次检查由市卫生局组织市卫生防病中心相关科室专业人员参加。

三、第一批接受预防接种专项检查的区、县和时间安排见《第一批预防接种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表》,第二批和第三批预防接种专项检查的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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