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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科研机构设置审批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04-11-22 14:35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机构设置流程

(1)单位提交:科研机构可行性报告

(2)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现场考察,并写出书面意见。

(3)中医处组织有关材料报局长办公室

(4)行文批复

二、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审批时限:

(1)变更登记随时可以变更,校验审批每三年一次。

(2)执业登记工作时限为45日,校验工作时限为30日。

转至“中医药科研审批申请所需文件”
转至“中医药科研审批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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