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启动会近日在和平区防病站召开。副区长庞学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市卫生局中医处领导、全区卫生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全区各街道分管副主任等出席会议。
庞学光区长在讲话中指出,和平区社区卫生服务历经10年的探索和发展,特别是1997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后,和平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逐步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服务模式,构建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形成了符合区情,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的深入发展,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欢迎,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逐年提高。
庞学光区长就更好地开展创建活动提出要求。他指出,加强政府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将创建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是实现创建目标的首要保证。创建活动要得到区委、区政府和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高度重视,要加强领导,精心规划,周密部署,整合力量,协调关系,解决难点,整体推进。各街道要结合本街实际,制定规划,狠抓落实,力争在明年7、8月份成为首批达标街。在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工作。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覆行职责,要搞好创建活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卫生部门要下大力气做好创建活动的具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既要为政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针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也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各方力量,及时反映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在政府和社区居民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共同促进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落实好社区卫生服务财政专项补助政策,以保证基本工作经费,为开展创建活动和全面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各项任务和功能提供保障,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在争创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整体推进,讲求实效,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要高标准,高质量,扎扎实实落实各项评估指标,真正把创建活动变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满足群众卫生服务要求,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的过程,让“示范单位”真正起到引导带头、辐射作用,以期达到争创示范区的根本目的。
区卫生局领导在会上通报了和平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1.要通过创建活动,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成为榜样和典型;2.探索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实现基本服务功能,要规范监督管理、促进精简高效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建立;3.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居民自身素质。2005年和平区应力争达到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设备设施完善,功能健全,管理规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