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必须每天对社会团体提供混采检测服务
■ 有条件的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定至少1家二级综合性医院每天对社会个人提供混采检测服务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为加强检测质量和安全,优化检测服务流程,我市进一步完善混采核酸检测服务。按照要求,所有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必须每天对社会团体提供混采检测服务;所有三级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疗机构)必须每天对社会个人提供混采检测服务;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定至少1家二级综合性医院每天对社会个人提供混采检测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每天辖区核酸检测开展情况,统筹做好各项工作,通过科学布局,优化服务流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核酸检测服务。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畅通混采检测途径,主动对“愿检尽检”人群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由群众结合自身需求自行选择单采、混采检测服务,不可要求群众自行攒人;设置混采检测服务专用窗口,做好混采引导标识,加强现场组织,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最新的单采检测和混采检测价格。全面推行预约服务,并提供多样预约方式,通过分时段、错峰采样等,减少群众现场排队等候时间。严格做好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对低风险地区“愿检尽检”人群在采样前做好知情同意工作。同时,按要求及时出具检测结果,加强检测数据信息上传,确保群众及时查询到检测结果,便于使用。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及时公布辖区可提供混采检测服务的医疗机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预约方式、每天服务时间等内容,鼓励通过可视化地图等进行公布,便于群众查询使用。同时,结合疫情发展趋势,动态增补提供混采服务的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