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步走”的执法模式,对可能出现的热点问题提前介入、未雨绸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前置相结合一直是蓟州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方向。日前,蓟州区卫生监督所针对辖区内除村卫生室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法律法规的宣教工作。
此次宣教工作依医疗机构类别分批进行,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讲、高发易发违法行为的预防、了解医疗机构的法律服务需求以及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依法执业承诺等。其中重点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医疗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2016年针对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情况,重点讲解了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对医疗机构控烟工作、抗生素的合法使用以及医疗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等做了说明和部署。宣教工作期间,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监督员面对面交流沟通,积极互动。监督员了解到医疗机构存在的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不便”等实际困难,将在后续工作中予以协调解决,医疗机构负责人分别签署了《依法执业承诺书》,也对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宣教工作期间,该所还组织了面向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与宣教内容相关的试题测验,最大程度地保证医疗机构对本次宣教活动的参与、重视并达到预期目的。
本次宣教活动共有 116 家医疗机构参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蓟州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以各社区医院为宣教场所,分批次地开展针对各村卫生室的法律宣教工作,做到对辖区医疗机构的全覆盖。通过开展法律宣教工作,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使其做到依法执业、安全执业,为降低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