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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宁夏签署医疗卫生合作协议 促两地共同发展

发布日期: 2016-06-16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重点领域项目合作协议》,为促进两地医疗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借助天津市医疗资源优势助推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6月15日,津宁两地卫生计生部门签署医疗卫生合作协议,未来将在妇幼健康、医疗机构间写作、远程医疗、天津优质资源赴宁办医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津宁两地卫生计生部门签署医疗卫生合作协议

  依托天津市妇幼保健优质资源对口支援宁夏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发展,宁夏将支持妇幼卫生管理和技术骨干培养,引导两地妇幼保健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推动宁夏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天津市将选择3所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与宁夏3所自治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对口协作,重点通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等方式,帮助宁夏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提高妇幼保健、出生缺陷防治、优生优育、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天津市每年为宁夏妇幼健康机构培养5名妇幼保健和妇科、产科、儿科等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津宁两地建立医疗援助协调机制,开展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妇幼健康方面的医疗救助。天津市定期派遣妇幼卫生专家,在宁夏贫困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义诊咨询,使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就近享受优质妇幼健康服务。

  天津市环湖医院、南开医院分别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建立医疗技术协作关系,双方在学科建设、专家指导、技术引进、人员培训、院际会诊、健康讲座、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协作。

  依托天津市优势专科和优质医疗资源,结合两地医疗机构远程信息化建设,将开展远程专科会诊、远程专科培训,帮助提高宁夏远程医疗总体诊疗水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支持天津市大型医院机构、优质医疗资源和投资者在宁兴办医疗保健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并简化相应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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