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和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方案的通知》,为满足本市伤口、造口专业护士培训需求,惠及更多患者,经市卫生计生委委托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确定了本市伤口、造口专业护士培训基地。
天津市伤口专业护士培训基地为医科大学总医院、市第一中心医院、市第三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天津医院、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市造口专业护士培训基地为市人民医院、医科大学总医院、市第一中心医院、市第三中心医院、市肿瘤医院、滨海人民医院(临床教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