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国家卫生区达到40%以上,国家卫生镇达到5%以上; 基本完成农村旱公厕无害化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实现全覆盖;实现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空气污染和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PM2.5持续下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人口供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无重大传染病和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居民平均期望寿命81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本市将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
一是全面落实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持续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2015年到2020年,全国爱卫会将继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将紧密围绕深入推进美丽天津“四清一绿”工程建设,以水环境和空气质量治理、美丽社区和美丽村庄建设为有利抓手,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净化专项治理。开展占路经营、市场外溢、环境脏乱、露天烧烤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加强入市口、农贸市场及周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到2020年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和就地减量,有机物垃圾就地减量化10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实现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100%;环城四区村镇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供水覆盖率100%、滨海新区97%、四区一县43%,建立起良性运行的村镇供水管理机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行政村比例逐年提高。县域道路实现路宅分家、田路分家。建设美丽社区1300个,美丽村庄1000个。严厉打击收购、贩运病死畜禽,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认真落实《天津市畜牧条例》,坚决禁止在市内六区和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地区从事活禽销售或者现场屠宰交易。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以及销售食品的流动摊贩和市场、超市、有形市场内的食品现场制售的监督管理。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等重要场所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广泛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建设健康天津。国务院《意见》对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提出明确指标要求,到2020年,国家卫生城市(区)数量要达到城市(区)总数的40%,国家卫生县城(镇)数量达到乡镇总数的5%。本市将在现有基础上,到2020年再增加5个以上区县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区)标准,3个以上乡镇(街)达到国家卫生县城(镇)标准。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村、卫生单位、卫生社区等各类基础性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对卫生创建的技术指导,对卫生区镇实行动态管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努力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研究制定健康城市建设规划,将健康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评估体系,制定健康城市创建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健康促进行动,积极探索开展健康区县和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单位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推动健康相关产业持续发展。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绿色、环保、宜居的住房建设。开展节电、节水、节约资源、节能减排等环保活动。在农村住房中,进行节能示范改造。优化健康服务,健全完善社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推进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是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提升病媒生物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北京等省市病媒生物防治技术、市场延展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提升本市病媒生物防治水平。健全完善各级防控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完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经常性除“四害”活动。加强防控效果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防控示范活动。加强防治药品和器械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依法加强病媒生物防治经营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促进本市病媒生物防治市场规范科学发展。建立病媒生物引发传染病预报预警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治保障工作。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加强边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预防控制,探索本市和口岸防控工作新机制。加强本市示范菜市场建设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卫生管理要求。积极探索防控网格化管理模式,延伸防控服务,开展便民咨询、服务和除害药品进社区活动。在重点地区探索开展京津冀联防联控。
四是持续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饮用水提质增效工程。同步推动农村环境治理与改厕工作,制定改厕工作规划,将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列入村庄整治和小城镇建设规划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村推进和示范引领相结合,每年新建或更新农村户厕至少1万座。在重点旅游景区及其主干道、重要交通集散点、重点乡村旅游点和旅游宾馆饭店等建设改造旅游厕所,达到无害化卫生公厕要求。在饭店评星和景区评A中加强卫生厕所的建设和管理。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率要达到100%,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按使用标准配建率要达到100%。建立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因地制宜不断研究适合本区县,适合长远发展要求的改厕技术,改善村民就厕条件。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提高水源地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与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采取城市自来水延伸、集中连片供水和供水设施改造等方式,解决2542个村、221.2万人饮用水问题,形成较为完善的村镇供水管理、运行和监测体系。做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自备水源的监督监测,加快饮水型氟中毒、水源性高碘等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水质监测。强化城市1000吨以上集中式供水的卫生许可与监督,加强城镇二次供水单位和设施的卫生监督。完善饮用水水源自动检测系统,健全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逐步实现各区县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
五是构建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培育发展街道(乡镇)、社区(村)健身团队等基层体育组织。加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打造15分钟健身圈。将设置健康知识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纳入本市公园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指导,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广泛开展和引导好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全民健身活动。加大对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政策措施扶持力度,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对健康干预活动的技术指导。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加强社区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
六是强化协同推进综合治理,认真履行控烟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进一步完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考核评估、督导检查及定期通报工作机制。爱卫会(健促委)各成员单位将加大控烟条例和控烟知识宣传,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新闻媒体、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将无烟机关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将无烟场所和单位建设数量纳入市级卫生区(镇)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体系。要加大对无烟机关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提升本市戒烟门诊数量和服务能力。加大控烟执法力度,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探索全社会参与监督的工作模式,鼓励控烟监督举报。完善烟草危害监测评估体系和数据应用,定期发布天津市控烟白皮书。加大对行政部门和社会单位的考核评估和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控烟条例的部门和单位依法查处,并采取内部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予以公布。
七是广泛动员发动群众,使爱国卫生运动深入人心。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宣传,创新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通微信、微博打造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知识传播平台,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专栏和专题节目,在社区、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定期开展内容多样的爱国卫生和健康知识宣传。制定乡规民约,宣传和引导村民树立环境卫生意识。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推动解决1-2个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