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各类学校陆续开学。为落实《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维护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各区县监督机构,开展秋季开学前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天津市1400余所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公共卫生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为在校师生健康提供安全保障。
按照检查安排,天津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与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在8月底至9月中旬,集中力量对本辖区学校公共卫生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卫生监督所将以明查、互查形式对各区县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本次检查以学校夏秋季高发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环境为主要监督内容,重点检查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晨检、病因追踪、传染病疫情报告等防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供水设施和自备水源卫生及防护情况;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状况。特别强调,对在放假期间进行新建、扩建和校舍提升改造的学校,要加大监督力度,要求学校按照《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示;对不符合空气质量的校舍,严禁使用,经整改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的监管,督促学校完善自身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内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创建和维护卫生、安全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