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的通知》及《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结合本市实际,研究确定了本市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社会组织培育基地。
本市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市第二人民医院、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南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河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北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津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武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静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宁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滨海新区塘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滨海新区大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滨海新区汉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