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处于游泳旺季,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为了保障群众游泳安全,市卫生监督所要求游泳池开放期间须对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测,确保游泳场所和游泳池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将每月对辖区内所有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现场快速检测,对卫生消毒设施等不完善、水质监测指标不合格以及存在其他卫生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业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游泳池将依法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将督促游泳场馆建立健全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净化消毒等设施设备,按时开展消毒、通风和保洁工作,做好日常消毒、池水更换和卫生检查等各项记录。卫生监督部门将强化游泳场所开放前和开放期间水质监测,要求游泳场所每场开放前、开放时均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检测,公示检测结果并注明测定时间,检测结果每月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开放期间,每月由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卫生监督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游泳场所监督检查结果和水质监测结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