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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拟出台急诊预检分诊标准 病人分级分类就诊

发布日期: 2015-07-11 00:00
来源: 城市快报

昨日,从市卫生计生委召开的2015年天津市急救体系建设推动会上获悉,本市正酝酿出台全市统一的急诊预检分诊标准,构建全市分级分类急诊诊疗体系。据介绍,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确定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其根本目的是分流病人,通过考虑到安置病人需要哪些急诊医疗资源,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急诊资源被占用

  截至2014年,本市所有医疗机构急诊总面积达到80324平方米,总床位达到1279张,医师队伍人数为717人。2014年,全市急诊接诊人数为3485285人次,医大总医院、三中心、五中心、人民医院、一中心、医大二院、四中心、儿童医院8家医院接诊量就占到全市急诊总量的42%。从相关的统计数据来看,在急诊医护人员数量及医疗设备总量不足的情况下,还存在急诊患者流向不均衡的现象,一是大部分急诊资源被非急需治疗病人占用,二是三级医院承担了急诊总量的77.86%,使三级医院出现急诊患者住院难。

  急诊分“三区四级”

  为此,本市正在按照国家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指导原则,筛选用于急诊分诊的生理指标,制定本市急诊患者病情分级标准,并制定各层级医院的急诊患者转院、会诊流程。大体上来说,将把医疗机构急诊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红、黄、绿“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从而提高急诊病人分诊准确率,保障急诊病人医疗安全。病人病情的四个级别分别是:一级濒危病人、二级危重病人、三级急症病人、四级非急症病人。急诊诊治三大区域中,红区即抢救监护区,适用于一级和二级病人处置;黄区即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三级病人,病人一旦出现病情恶化将被立即送入红区;绿区即四级病人诊疗区。

  如何判断四级病情

  据介绍,气管插管、无呼吸或无脉搏、急性意识障碍等濒危病人由于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将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危重病人是指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一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的病人。急症病人是指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症状的病人。非急症病人则是指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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