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的专门法律。7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二十周年之际,本市召开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二十周年暨《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2013-2020年)》推动会,总结回顾二十年来本市妇幼卫生工作取得的成效,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
1997年本市制定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并于2005年进行了修正。“实施办法”确立了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内容,要求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并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和区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妇幼保健工作,并作为一项政府职能,着力建设、积极投入、加快发展。按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从法制建设、政策完善和资金保障等方面对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本市多次将妇女儿童健康项目纳入民心工程,形成了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的巨大推动力。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母婴保健监管水平显著提高
在妇幼卫生工作中,本市坚持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为核心,维护依法执业秩序,规范依法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营造了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工作的局面。一是,不断完善依法监管的政策措施。结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实施了二十余项专门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工作措施,为依法实施本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严格准入母婴保健的专项技术。按照母婴保健技术的准入规定,对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技术和人员依法准入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三是,不断创新依法监管的工作模式。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工作中,按照法律规定、结合监管实际,对母婴保健技术实行了分级监督管理,有效地打击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突出加强能力建设
母婴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根据妇女儿童健康的需求,本市抓住卫生资源调整的有利时机,将妇幼保健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卫生建设、农村卫生建设、社区卫生建设、公立医院改革的大格局,形成了以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主体,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一是,搭建起大妇幼保健工作平台。加强了市和区县两级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的建设,强化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健工作职能。二是,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得到增强。在建成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市儿童医院、市第二儿童医院和市中心妇产科医院的同时,改善了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三是,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孕产妇管理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99%和92%,各类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等人员达到近万名,母婴保健专家队伍不断壮大,为妇幼健康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努力推进项目管理
有效落实民心工程
从2006年起,本市根据妇女儿童健康监测情况和主要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问题,在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实施了三个市级惠及妇女儿童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一是,2006年实施了“天津市三级预防减少传染病危害控制出生缺陷”项目。针对全国急剧下降的婚检状况和新的公共卫生问题,市政府通过采取孕前、产前、产后三级预防措施,实施乙肝、梅毒、HIV、神经管缺陷、染色体异常、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的筛查和干预,以减少传染病的母婴传播、控制出生缺陷、改善病患儿童的生命质量。
二是,2008年实施了《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这个计划为期五年,设计了“保障母婴安全”“控制出生缺陷”和“提高妇儿健康”的三个服务包,二十五个子项目,其中十二个为免费项目。惠及目标人群达到1142万人次,检出阳性病例152万人次并进行了有效干预,救助病患儿童426例。
三是,2013年实施了《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促进计划”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动计划”的成果,设计年受益人次为300万以上,政府惠民项目二十项,其中惠及妇女项目九个、儿童项目十一个,促进计划在行动计划原有十二项惠民项目基础上,调整、增加了八个新的服务项目。“促进计划”实施两年来,受益人次达673万,各项疾病检出70余万人次,并实施了有效干预,救助病患儿童209名。
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妇幼健康权益得到保障
一是,妇幼健康指标持续改善。通过实施领导承诺、取消家庭接生、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提高产科、儿科质量和畅通危重孕产妇抢救通道、实施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等措施,作为衡量国家、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国际刚性指标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三项指标,本市连续九年控制在10/10万、6%。和8%。以下,实现了母婴安全的国际一流水平。
二是,出生缺陷得到显著控制。二十年来本市致力于出生缺陷控制的长效机制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孕前、产前、产后三级预防体系,开展十四项出生缺陷的筛查干预。每年发现母婴垂直感染传染病3000余人,叶酸缺乏1.5万人;在知情同意前提下,对严重致残致死性出生缺陷终止妊娠400余例;对影响智力、听力、视力、肢体和精神的病患儿童2500余例、先心病2000余例,给予有效的干预。目前,本市已实现低出生缺陷的控制目标,特别是实现了低婴儿死亡状况下的低出生缺陷率,儿童智残、听残、视残、体残明显减少。
三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逐步提高。通过采取广泛宣传、政策引导、加强监管、应用适宜技术等措施,剖宫产率降低12个百分点,通过孕期体重管理和妊娠期糖尿病监测和干预巨大儿发生率得以下降,适龄妇女妇科常见疾病、学龄前儿童慢病危险因素得到常规监测和有效干预。
四是,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妇幼健康服务快速发展。2009年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妇幼保健工作全面信息化,目前妇幼信息中心与全市2009个医疗保健机构、托幼机构、财政、残联、统计、社保等相关管理部门的5840个用户联网,提高了妇幼工作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