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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举措严防中东呼吸综合征

发布日期: 2015-06-16 00:00
来源: 健康周报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可能出现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医疗救治和医院感染防控准备工作。记者了解到,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多方并举开展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治工作,在全市已开展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加强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以达到及早发现早报告,规范标本采集运送、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达到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的效果。

完善应急方案

成立MERS防治工作组

目前,市卫生计生委已经成立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并且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机构也要成立本辖区、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天津相关防治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及时评估应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突发疫情防控能力,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工作督导。要做好应急值守,做到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及时。

确立定点救治医院

全方位做好疾病防控

为了做好津城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控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天津市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控方案》。确立市海河医院为天津收治中东呼吸综合征确诊病例的定点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与滨海新区塘沽传染病医院将作为备用定点医院,市急救中心将作为中东呼吸综合征确诊病例转运机构。同时,市卫生计生委还成立了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主要职责的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控专家组,以及由医大总医院、一中心医院、三中心医院、人民医院、海河医院等专家组成的天津市中东呼吸综合征诊疗专家组。

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个医疗机构必须加强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在诊治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和不明原因肺炎时要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及早发现和报告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同时,规范开展标本采集、运送和检测工作,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与出入境、公安、民委等部门配合,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市民做好科学防范

无需过分紧张

市卫生计生委提醒市民,中国报告首例中东呼吸综合征为韩国输入病例,该病尚未观察到持续性的社区传播,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发生大规模传播的可能性极小,公众不必恐慌。

据悉,截至15日上午,韩国MERS确诊患者增至150人,死亡人数增至16人。特别提示,市民如有前往爆发MERS国家(如沙特、韩国等)的出游计划,可考虑取消或暂时延缓行程。

另外,提醒市民由近期有报告MERS病例的国家入境回国时有发热、咳嗽、气促、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就诊并主动将患病情况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配合卫生检疫部门开展调查及相应医学检查;由近期有报告MERS病例的国家回国14天内,如果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要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旅游史以及当地暴露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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