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京津冀3省市和相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在河北省廊坊市签署《京津冀毗邻县(市、区)卫生应急合作协议》。
协议指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所辖毗邻县(市、区)在相邻区域内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卫生应急合作机制。通过卫生应急合作,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突发事件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各地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三方通过工作例会、临时会商、工作交流等形式通报有关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共同研判形势,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
协议明确,三方建立毗邻县(市、区)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每季度例行相互通报信息1次,随时通报涉及或有可能影响其他方的突发事件信息;建立突发事件协调联动处置机制;建立卫生应急队伍相互支援机制;建立应急资源互通共享机制;建立联合应急培训演练合作机制。每年至少联合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和专题培训。